
銀川金牌保潔小編銀川外墻清潔在今年的“雙十一”活動已經啟動,數不清的商品、看不懂的規則、算不明白的折扣讓許多人眼花繚亂。定金要不要付?定金和訂金有什么不同?打折商品能否退換?商品明降暗漲算不算欺詐?
問:如果一時沖動付了定金,還有后悔的機會嗎?商家收了定金不發貨,又該怎么辦?
答:定金具有擔保合同履行之意。民法典規定,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。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。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;但是,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,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。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,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。
民法典同時規定,債務人履行債務的,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。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,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,無權請求返還定金;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,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,應當雙倍返還定金。因此,就定金而言,如果給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,無權請求返還定金;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,則應當雙倍返還定金。若支付定金后后悔,可以在支付尾款后選擇全額退款,從而降低損失。
問:定金不能退,訂金、預付款、意向金等又該如何理解?
答:嚴格地講,訂金并非法律概念。其目的在于緩解收受訂金一方的資金周轉短缺,從而增強其履約能力。一般情況下,交付的訂金視為預付款。在交易成功時,訂金充當貨款。在交易失敗時,訂金應全額返還,收受訂金的一方即使違約,仍應承擔返還訂金的義務。訂金不具備定金性質,交付訂金的一方主張定金權利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雙方在簽訂商品買賣合同后,訂金應及時返還或抵作價款??偟膩碚f,“預付款”“訂金”“意向金”均不屬于定金,下單前一定要仔細辨別,要注意,訂金能退,定金不能退。